我们以“公正合法、伸张正义”为理念,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保密”的原则,用精湛的专业为您解决各类疑难问题
商务调查

《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允许设置吸烟房引热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8-09 浏览量:

  重庆8月8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吸烟有害“吸者”健康,二手烟更是会殃及周围的人,所以,“禁烟”理所当然。在北京和上海等城市,无烟立法已经实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无烟”。

  但是近日,重庆市在推进控烟道路上的一些做法却引发了一些争议。《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虽然拟禁止“托幼机构、少年宫、中小学校、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但也拟允许餐厅、酒店、KTV等娱乐场所设立“室内吸烟房”。

  该草案第9条规定了10类拟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包括:托幼机构、少年宫、中小学校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的室内外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区域;儿童福利院的室内外区域;图书馆(室)、档案馆及其他科教、文化、艺术场所的室内区域;商场(店)、超市、书店等购物场所的室内区域;公共体育场馆;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的室内区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室内区域;出租汽车、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等。

  但与此同时,重庆控烟立法也划定了三类“限制吸烟的公共场所”。在限制吸烟场所可以设置独立的吸烟房,场所内除吸烟房以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吸烟。这三类场所包括:各类餐饮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各类住宿休息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各类公众休闲娱乐场所的室内区域。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一些公众非常疑惑,为什么对“吸烟”亮剑说“不”,但是却不彻底呢?给了“吸烟者”一定的生存“空间”,是不是对传统陋习的一种的妥协,变相默许了“吸烟”呢?作为一个5岁孩子的年轻妈妈,市民贺女士表示了支持的态度:“在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我觉得是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通过市民自己的力量很难把抽烟人群和不抽烟人群分开,但通过这样一个公共服务就能实现这一点。将人群分开后,就能保障不抽烟的市民,特别是老人、小孩、孕妇的健康。”

  市民王先生是一位吸烟者,他也支持吸烟房的设置,但他也表达了对吸烟房的一些担心。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大背景下,他认为,吸烟房存在人员聚集和空气不流通的隐患。王先生说:“我觉得,对于设置吸烟房能接受,不过现在的吸烟房通风都很差,又容易出现人员聚集,有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在是疫情期间,感觉有一定的危险性。”

  吸烟大数据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种植国、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烟草危害负担最重的国家。全国现在吸烟人数超过3亿,有7.4亿人受到二手烟的危害,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人数120万。其中,每年因二手烟导致的死亡人数超过10万。

  2018年,按照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的统一要求,重庆组织开展了成人烟草流行监测。结果显示,重庆市15岁及以上的成人中,现在吸烟率为24.8%。既然提到吸烟房的问题,就不得不提到二手烟。上述监测数据显示,重庆市15岁及以上成人被动吸烟的比例为71.2%,室内工作场所45.4%的成人存在被动吸烟的情况,41.1%的非吸烟者被动吸烟。

  其实,重庆一直将烟草危害作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来抓,着力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从2015起,重庆市卫健委就连续三年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立法计划。2017年,重庆市政府印发的《“健康重庆2030”规划》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大无烟环境创建力度,提高全社会控烟意识。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程超介绍,为加大控烟工作力度,2019年重庆市政府印发了《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人大启动控烟条例起草工作。“将控烟行动作为健康中国重庆行动15项行动之一,提出了2020—2030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到2020年、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25%、30%和80%及以上。”程超说。

  特别是今年以来,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禁烟控烟工作的开展有了更直接的意义。重医附一院呼吸科主任医师陈虹介绍,新冠肺炎对吸烟人群的影响更加严重。她指出:“即使同样感染了新冠肺炎,吸烟者出现重症的比例要比其他人高很多。主要是因为这些吸烟者在感染新冠肺炎之前,其呼吸系统的防御功能已经下降,这个时候再有新的呼吸系统的传染病,相当于雪上加霜。”

  专家意见

  既然对于控烟如此急迫,出台控烟条例的呼声这么高,那么,为什么条例草案中会出现“禁烟不彻底”的条款呢?对于条例草案允许设置吸烟房,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资深控烟专家、中国控烟协会原常务付会长许桂华研究员就指出,“允许设置独立吸烟房”的规定不妥。他说:“在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房,根本无法有效避免烟草烟雾的危害。据香港科技大学研究表明,即使是设置密闭良好的双层门,同时也设有强大的通风系统,也不能防止二手烟外泄到其他区域。”

  世界卫生组织也曾表示,接触烟草烟雾没有安全程度可言。有科学和其他方面的确凿证据显示,技术方法不能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因此,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都应全面无烟。

  以餐馆为例,如果允许设立吸烟区,那么,由于烟雾流动,在非吸烟区就坐也会受到二手烟的侵害。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包房也很难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更难以保障吸烟室的门一直处于关闭状态。在吸烟区/吸烟室工作的服务人员会受到更多二手烟的暴露,无烟立法就没有对所有人提供公平的保护。

  众多城市的经验表明,只有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才能有效执法。而且,设立吸烟房也会导致不公平竞争。比如在餐饮经营场所禁烟,虽然是民心所向,但毕竟涉及吸烟者、经营者等各方面利益。某种程度来说,设立吸烟房,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经营者不会完全反对。试想一下,如果不能“饭后一支烟”,可能很多烟民就会对不少餐饮饭馆等“敬而远之”,进而令经营者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在餐饮、娱乐场所,受利益的驱使,经营者往往很难对“吸烟者”说“不”,不公平竞争可能也会随之而来。

  他山之石

  公开报道显示,目前,全国已经有20多个城市制定或修改了相关的控烟法规。上海、深圳等城市的修法经验都表明,修法前“限制吸烟场所”的存在不利于无烟立法的执行,在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后,法规的执行效果得到了显著提升。2017年3月1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施行,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后,室内二手烟的暴露率大幅下降。

  许桂华指出,重庆市应该勇敢面对挑战,出台实施全面、完全的禁烟条例。他认为:“重庆作为中心城市,应该成为全国健康城市的典范。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城市颁发了城市无烟法规,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秦皇岛等二三线城市都实现了全面无烟立法。近期,广东省、河南省两个大省新修订的省爱国卫生条例也明确规定,省内所有城市内的工作场所、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全面禁烟。他们敢于在如此厐大的地理范围内,在拥有上亿人口数量的地方,面对挑战,勇敢地实施全面禁烟行动,正是由于他们在考虑经济发展的同时,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位置,是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的体现。”

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侦探器材 成功案例 新闻动态 委托程序 保密协议 收费标准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3-89168780
地址:重庆江北区大石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