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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出借人仅申述确保人的,是不是应追加主债款人为被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2-16 浏览量:
 
       在连带职责确保中,出借人仅申述告贷人或许确保人的,法院不自动追加确保人或许告贷人为一起被告。被诉确保人建议告贷人参与诉讼的,经法院释明以后,出借人依然不申请追加告贷人为共被告的,依据《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则,连带职责确保的债款人在主合同规则的债款实行期届满没有实行债款的,债权人能够请求债款人实行债款,也能够请求确保人在其确保范围内承当确保职责。法院可仅就确保之诉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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