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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婚姻调查公司提醒:婚姻危机标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2-23 浏览量:

  女性渴望那种爱?

  爱的分类

  爱有很多种,恋爱,宠爱,溺爱,关爱,性爱等,只要是爱是没有人会想拒绝的,不管是好的爱还是过于宠溺的爱,被爱的人都是会很开心幸福的,但是过分严重的爱对被爱的人和爱她的人两个人的关系可能有好处,但是不利于之后两个人的生活和以后的发展相处等。

  重庆婚姻调查服务公司想起前段时间,听到一个姐姐吐槽自己的婚姻,说她的老公是个比较自私的人,在婚姻里只顾自己,从来都不关心她。

  所以她后来也渐渐变得冷漠,但是她变了以后,她的老公却不习惯,因为他早就已经适应她原来的事无巨细,所以一直在埋怨她。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结婚以后,钱不到位,爱不到位,关心不到位,时间不到位,对孩子的爱也不到位。孩子都快两岁了,他们从来没有一家人带着孩子出去玩过,每次都是她一个人,她的老公宁愿在家里玩手机也不出去,唯有吵架时候的恶语相向句句到位。

  闺蜜给她出主意:你可以找个日子,好好和你老公谈一谈,说说自己心里的想法,有的时候把话说开了,其实也就好了。

  她特别无语:我说过啊,怎么没有说过。从一开始的好言相说,到最后的歇斯底里,我都说累了,说倦了,他还是纹丝不动,一点小小的改变都不肯做。所以,到了现在,我什么都不想说了,纯粹是浪费时间。

  永远都不要把自我价值寄托在婚姻这件事情上

  重庆婚姻调查咨询公司看电视剧里面的一个女主人公,在结婚之后不舍得吃,不舍得穿,一心一意地为了这个家服务着,为男人省钱。

  可是,到最后她不舍得花的钱,全都被男人花在了别的女人身上,最后还拉着别的女人的手,和自己提出了离婚。

  曾经,女主人公以为只要自己对男人足够好,只要自己对这个家足够好,那么婚姻就会一直幸福下去。

  却不成想,一个女人如果把自己所有的价值都放在了婚姻当中,那么就意味着她会在这场婚姻里成为一个输家。

  不管和谁在一起,不管最后嫁给谁,女人在结婚之后,都不要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婚姻当中。

  而应该分一部分在事业上,在提升自己的这件事情上,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在婚姻当中迷失自我。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一、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何才算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上述规定,法院对待离婚诉讼的裁判依据来说,唯一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四种情形可以理解为国家对“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认定标准。

  另外,针对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则一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了14种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法(民)发〔1989〕38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重庆离婚调查证据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此外,《民法典》新规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一)因胁迫结婚的;(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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