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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方案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具备民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量:

  今(10)日,沙坪坝区教委公布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2020年,沙坪坝区小学入学学位预计12000个,初中入学学位预计8100个,招生人数以实际招生数量为准。公办中小学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同权”,初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沙坪坝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小学适龄儿童依据“三对口”原则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初中招生入学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2020年起,实行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年级学生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一)公办小学入学方式

  1.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沙坪坝区户籍当年8月31日(含)之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根据区教委划分的各小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区按“三对口”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同时满足沙坪坝区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沙教委发〔2019〕201号)的相关要求。

  2.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规定,已向沙坪坝区教委申请学位且通过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持沙坪坝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年有效的居住证明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二)公办中学入学方式

  初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1.区内小学毕业的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

  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在其毕业小学的对口中学免试入学。

  2.区外小学毕业的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

  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片区中学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其法定监护人应持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明、应届小学毕业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统筹安排的对应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3.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学位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区属市级重点中学重庆七中、凤鸣山中学、青木关中学的初中招生仍按照“区域划片、多校对口、随机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由于大学城一中划转高新区,从2020年起,青木关中学初中学位电脑随机派位学校调整为青木关学区所有小学、陈家桥学区所有小学。青木关学区的巴师附小、青木关镇小对口初中为青木关中学,其沙坪坝区户籍六年级学生对口升入青木关中学初中,不参加随机派位。重庆七中、凤鸣山中学派位学区和学校保持不变。

  4.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对口小学调整

  因区划调整,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对口小学调整为重庆大学城第一小学校、重庆大学城第三小学校、沙坪坝区沙小盛德小学校、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一小学校、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二小学校。

  5.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除重庆市上桥中学校、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重庆市二塘初级中学4所农民工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外,其它尚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学也可在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主城区11区户籍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到户口所在区县入读初中。

  (三)民办中小学入学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具备民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

  学校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严格核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招生人数,进行类别学生的资格材料收取和核实。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邀请当年无直系亲属入学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公证处工作人员、学生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电脑摇号结果产生后,经摇号录取的学生家长在6月21日18:00点前登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沙坪坝区户籍学生,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四)特殊情况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2020年市区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我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和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含驻渝部队医务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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