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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暴力包括哪些行为,遭遇精神暴力怎么维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1-19 浏览量:次精神暴力包括的行为:
1、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
2、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的。
3、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等等。
4、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
遭遇精神暴力的维权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81条第1款,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